「彰銀安泰ING全球複合債券基金」9/10獲准募集
2003/09/12 08:55:00


精實新聞 2003-09-12 08:48:23 記者 柯安聰 報導

證期會10日核准彰銀安泰投信申請募集開放式債券型、於國內募集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的「彰銀安泰ING全球複合債券基金」,總面額50億元,保管銀行由彰化銀行擔任。該基金應於核准後3個月內開始募集,30天內募集最低成立金額25億元。

「彰銀安泰ING全球複合債券基金」投資於亞太、歐美等區主要經濟體的債券,主要包括中華民國、美國、英國、日本、加拿大、德國、法國、比利時、荷蘭、義大利、西班牙、愛爾蘭、瑞典、丹麥、盧森堡、奧地利、澳洲、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印尼、南韓、菲律賓、印度、香港、越南、巴基斯坦、墨西哥、巴西、瑞士、挪威、芬蘭、俄羅斯、南非及紐西蘭等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經本會會核准的上述各國的店頭市場交易的債券,或經本會規定的外國著名評鑑機構評定為A級以上由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的債券及中華民國境內的政府公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及經財政部核准於國內募集發行的國際金融組織債券。

證期會表示,原則上,該基金自成立日後6個月起,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的債券總金額,最高不得超過該基金淨資產價值的15%;投資於國外地區的債券總金額,最高不得超過該基金淨資產價值的95%,且不得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的15%。


•相關基金:野村鑫全球債券組合基金
•相關投信:野村投信
附註: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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